(4) | 1.下列何者「違反」個人資料保護法?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2) |
| (1) | 公司基於人事管理之特定目的,張貼榮譽榜揭示績優員工姓名 |
| (2) | 縣市政府提供村里長轄區內符合資格之老人名冊供發放敬老金 |
| (3) | 網路購物公司為辦理退貨,將客戶之住家地址提供予宅配公司 |
| (4) |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|
詳解: | 《個資法》第1 條,補習班將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在商業營利行為使用,是侵犯到個人權力。 |
(2) | 2.下列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敘述,下列敘述何者錯誤?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6) |
| (1) | 不管是否使用電腦處理的個人資料, 都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 |
| (2) | 公務機關依法執行公權力,不受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 |
| (3) | 身分證字號、婚姻、指紋都是個人資料 |
| (4) | 我的病歷資料雖然是由醫生所撰寫,但也屬於是我的個人資料範圍 |
詳解: | 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4 條,受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委託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者,於本法適 用範圍內,視同委託機關。 |
(2) | 3.受雇人於職務上所完成之著作,如果沒有特別以契約約定,其著作人為下列何者?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16) |
| (1) | 雇用人 |
| (2) | 受雇人 |
| (3) | 雇用公司或機關法人代表 |
| (4) | 由雇用人指定之自然人或法人 |
詳解: | 依《著作權法》第11 條,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,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。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 者,從其約定。 |
(1) | 4.某廠商之商標在我國已經獲准註冊,請問若希望將商品行銷販賣到國外,請問是否需在當地申請註冊才能受到保護?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19) |
| (1) | 是,因為商標權註冊採取屬地保護原則 |
| (2) | 否,因為我國申請註冊之商標權在國外也會受到承認 |
| (3) | 不一定,需視我國是否與商品希望行銷販賣的國家訂有相互商標承認之協定 |
| (4) | 不一定,需視商品希望行銷販賣的國家是否為WTO 會員國 |
詳解: | 《商標法》是國內法,其註冊保護有屬地性,若全球性考量,即有必要依其行銷領域範圍同時於各國申請註冊保護。 |
(3) | 5.有關著作權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?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23) |
| (1) | 撰寫碩博士論文時,在合理範圍內引用他人的著作,只要註明出處,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|
| (2) | 在網路散布盜版光碟,不管有沒有營利,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|
| (3) | 在網路的部落格看到一篇文章很棒,只要註明出處,就可以把文章複製在自己的部落格 |
| (4) | 將補習班老師的上課內容錄音檔,放到網路上拍賣,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|
(1) | 6.下列何者「非」屬於營業秘密?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26) |
| (1) | 具廣告性質的不動產交易底價 |
| (2) | 須授權取得之產品設計或開發流程圖示 |
| (3) | 公司內部管制的各種計畫方案 |
| (4) | 客戶名單 |
詳解: | 營業秘密係指方法、技術、製程、配方、程式、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、銷售或經營之資訊。廣告性質 的不動產交易底價,屬於公開行為。 |
(3) | 7.按照現行法律規定,侵害他人營業秘密,其法律責任為: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32) |
| (1) | 僅需負刑事責任 |
| (2) | 僅需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|
| (3) |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須負擔 |
| (4) |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不須負擔 |
詳解: | 依《營業祕密法》條文,侵權可判處一年以上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法,被害人可依侵害情節,請求損害額以上之賠償。 |
(3) | 8.企業內部之營業秘密,可以概分為「商業性營業秘密」及「技術性營業秘密」二大類型,請問下列何者屬於「技術性營業秘密」?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33) |
| (1) | 人事管理 |
| (2) | 經銷據點 |
| (3) | 產品配方 |
| (4) | 客戶名單 |
詳解: | 營業秘密約分為「技術性機密」及「商業性機密」。「技術性機密」包括方法、技術、製程、配方、程式與設計 ;「商業性機密」較廣泛,凡涉及與商業經營有關之資料均屬之,如行銷顧客名單、營銷策略與 計畫、財報等。 |
(1) | 9.行為人以竊取等不正當方法取得營業秘密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35) |
| (1) | 已構成犯罪 |
| (2) | 只要後續沒有洩漏便不構成犯罪 |
| (3) | 只要後續沒有出現使用之行為便不構成犯罪 |
| (4) | 只要後續沒有造成所有人之損害便不構成犯罪 |
詳解: | 不正當方法取得營業秘密者,即違反《營業祕密法》 |
(1) | 10.公司負責人為了要節省開銷,將員工薪資以高報低來投保全民健保及勞保,是觸犯了刑法上之何種罪刑?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41) |
| (1) | 詐欺罪 |
| (2) | 侵占罪 |
| (3) | 背信罪 |
| (4) | 工商秘密罪 |
詳解: | 雇主指使不知情之會計,故意以「以多報少」,觸犯了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、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及犯詐欺得利罪。 |
(3) | 11.公司總務部門員工因辦理政府採購案,而與公務機關人員有互動時,下列敘述何者「正確」?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50) |
| (1) | 對於機關承辦人,經常給予不超過新台幣5佰元以下的好處,無論有無對價關係,對方收受皆符合廉政倫理規範 |
| (2) | 招待驗收人員至餐廳用餐,是慣例屬社交禮貌行為 |
| (3) | 因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,機關公務員在簽准後可受邀參與 |
| (4) | 以借貸名義,餽贈財物予公務員,即可規避刑事追究 |
詳解: | 依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》第7點規定,公務員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,但民俗節 慶公開舉辦之活動不在此限。 |
(3) | 12.下列有關促進參與預防和打擊貪腐的敘述何者錯誤?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57) |
| (1) | 提高政府決策透明度 |
| (2) | 廉政機構應受理匿名檢舉 |
| (3) | 儘量不讓公民團體、非政府組織與社區組織有參與的機會 |
| (4) | 向社會大眾及學生宣導貪腐「零容忍」觀念 |
(4) | 13.下列何者不是設置反貪腐專責機構須具備的必要條件?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58) |
| (1) | 賦予該機構必要的獨立性 |
| (2) | 使該機構的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不會受到不當干預 |
| (3) | 提供該機構必要的資源、專職工作人員及必要培訓 |
| (4) | 賦予該機構的工作人員有權力可隨時逮捕貪污嫌疑人 |
(3) | 14.身為專業技術工作人士,應以何種認知及態度服務客戶?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69) |
| (1) | 若客戶不瞭解,就儘量減少成本支出,抬高報價 |
| (2) | 遇到維修問題,儘量拖過保固期 |
| (3) | 主動告知可能碰到問題及預防方法 |
| (4) | 隨著個人心情來提供服務的內容及品質 |
詳解: | 在敬業精神中對工作態度的一種道德要求,所以對服務客戶須合理合情。 |
(3) | 15.小張獲選為小孩學校的家長會長,這個月要召開會議,沒時間準備資料,所以,利用上班期間有空檔非休息時間來完成,請問是否可以?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77) |
| (1) | 可以,因為不耽誤他的工作 |
| (2) | 可以,因為他能力好, 能夠同時完成很多事 |
| (3) | 不可以,因為這是私事,不可以利用上班時間完成 |
| (4) | 可以,只要不要被發現 |
詳解: | 敬業精神就是在職業活動領域,樹立責任感、事業心,培養認真踏實、恪盡職守、精益求精的工作態度。 |
(1) | 16.一位職場新鮮人剛進公司時,良好的工作態度是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83) |
| (1) | 多觀察、多學習,了解企業文化和價值觀 |
| (2) | 多打聽哪一個部門比較輕鬆,升遷機會較多 |
| (3) | 多探聽哪一個公司在找人,隨時準備跳槽走人 |
| (4) | 多遊走各部門認識同事,建立自己的小圈圈 |
(2) | 17.學校駐衛警察之遴選規定以服畢兵役作為遴選條件之一,根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(CEDAW),下列何者錯誤?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90) |
| (1) | 服畢兵役者仍以男性為主,此條件已排除多數女性被遴選的機會,屬性別歧視 |
| (2) | 此遴選條件未明定限男性,不屬性別歧視 |
| (3) | 駐衛警察之遴選應以從事該工作所需的能力或資格作為條件 |
| (4) | 已違反CEDAW第1條對婦女的歧視 |
詳解: | 以服畢兵役為條件,限制大部分沒有兵役女性,所以是對女性的歧視。 |
(4) | 18.下列何者「不是」菸害防制法之立法目的?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94) |
| (1) | 防制菸害 |
| (2) | 保護未成年免於菸害 |
| (3) | 保護孕婦免於菸害 |
| (4) | 促進菸品的使用 |
詳解: | 《菸害防制法》第 1 條立法目的,為防制菸害,維護國民健康。 |
(3) | 19.有關菸害防制法規範,「不可販賣菸品」給幾歲以下的人?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95) |
| (1) | 20 |
| (2) | 19 |
| (3) | 18 |
| (4) | 17 |
詳解: | 《菸害防制法》第13 條規定,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 歲者。 |
(3) | 20.按菸害防制法規定,對於主管每天在辦公室內吸菸,應如何處理? (工作項目02: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-98) |
| (1) | 未違反菸害防制法 |
| (2) | 因為是主管,所以只好忍耐 |
| (3) | 撥打菸害申訴專線檢舉(0800-531-531) |
| (4) | 開空氣清淨機,睜一隻眼閉一睜眼 |
詳解: | 《菸害防制法》第15 條規定,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止吸菸。 |